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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hjkl"和鼠标的斗争

·1739 字·4 分钟

程序员的世界里,有两派截然不同的风格:一是老旧的“键盘侠”,喜欢手不离开键盘,操纵一切;与之相反的是“鼠标点点点”,所有的东西都尽量用图形界面,用鼠标来操控方向,指点江山。

在苹果公司“窃取” Xerox 公司的图形操作系统之前,大家都是面对黑乎乎的屏幕,处理文档,或者编写代码。Windows 95 在中国普及之前,大家也是习惯于 DOS 那个简陋的字符界面。在这种情况下输入字符和修改,就产生了一个非常具体的问题:我们怎么把光标快速移动到想修改或者输入的地方?最开始的 ex 编辑器,只能一行一行地编辑,然后提交。如果发现提交过的字符需要修改,就要发“请求”把那一行撤回来,然户用键盘上的光标移动键,左右移动那里,进行删除/增加/修改。我当年初学计算机的时候,是经历了这种炼狱般的折磨的。回想那时用这样的编辑器书写 FORTRNAN 代码,调试,发现错了再修改,真是不堪回首啊 ……。

Unix 世界里的精英们,是不会容许这样笨拙的操作来控制人类的。于是,vi 这个全屏编辑器就应运而生。在这个编辑器里,整篇文档都全部呈现出来,然后用光标键移动光标到指定的地方,进行编辑。但是啊,程序员是如此地“懒”,他们发现键盘的布局里,要移动光标键,需要手掌离开原来的位置。这怎么行?于是,hjkl…这样的操作就出现了:我们把编辑文档分为两个状态,一个是编辑状态,直接敲字符,屏幕上就会显示那个字符;另一个是命令状态,我们按下字符键的时候,只会操作光标移动,而不是真正地输入这个字符。这两者的切换是用 ESC 键来完成的。为什么用 hjkl 呢?因为那是右手的手指放在键盘上的默认位置—当你不输入任何字符的时候,右手的食指会被要求放在 j 键,中指放在 k 键上。啊哈,这个设置是如此地方便,等于是,我们的手掌不要任何地移动,就可以完成文档/代码的全屏编辑、修改、提交…..。当我 1995 年开始学习 Linux 的时候,就迷上了这样的操作方式,以至于后来我换用了 Emacs 编辑器后,仍然装上了 vim-like 的键盘操作,就像下面的演示里一样,每天 hjkl … 地工作着。


“鼠标点点点”派在我这里就没有了市场,更有甚者,我习惯了 hjkl 之后,不仅编辑文档手不想离开键盘,连看浏览器都不愿意用鼠标来移动页面了。macos 下的 Safari 浏览器和 Google Chrome 浏览器都有限地支持了键盘的操作,比如,用空格键下翻一页,Shift-space 键上翻一页;Shift-] 键变换到下一个标签页 ……。可是,对于我来说,这远远不够。我们看网页或者文档时,眼睛的焦点都喜欢集中在屏幕的正中,上下移动的行数最好不要超过三行。空格键一按,就是翻了半页,这就要求我们看 7、8 行,这时眼睛的焦点已经在屏幕的底部了,翻页之后然后再把眼睛移动到屏幕的上方。啊,对于我这样的懒人来说,这是不可接受的。

难道不能像 vi 一样,一次只移动一行吗?而且要做到每次移动了之后,那一行仍然处于屏幕的正中。你要相信,只要你有需求,这个世界上就有人帮你做好了这个工作。Safari 浏览器有个 vimari 插件、Chrome 浏览器有个 vimium 插件,它们就是来完成这个工作的。然后,就像下面的演示一样,我一行一行地阅读网页,手仍然在 hjkl 上,j 下移一行,k 上移一行。


我的要求越来越高,已经不满足于浏览器了,我需要所有的 application 都应该有这个功能,尤其是 pdf 阅读器。我已经习惯了眼睛焦点不离开屏幕的阅读方式,pdf 怎么能例外?极客们是不会让我失望的,有一个程序—karabiner,它可以重新定义任何程序的键盘操作。因此,Preview 这个苹果下的 pdf 阅读器,也纳入了我的 hjkl 阵营。


上次我说我是一个 old fashion man,那是真的。我连键盘处理方式,都完全是一个老派人士。所以,我对现在的即时通工具,微信、QQ、…,都是深恶痛绝。曾经我觉得能够随时联系是多酷的一件事,可是,当我发现我的计算机/手机上那些显示未读的红色提醒时,强迫症会让我坐立难安。而发微信的人,由于太方便了,会忍不住随时随地脱口而出。因此,除了工作外,我不喜欢看快餐式的文字。我关掉了微信上的朋友圈、视频号,甚至,基本停用了微信。我喜欢信件这样老派的方式,虽然 email 比起手写的信,少了点温度,但这已经是我现在感觉最舒心的联系工具了。

hjkl,嗯,好土的方式,却是我最爱的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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